重庆市清洁服务行业协会供应商类会员管理办法
一、供应商会员定义及分类
主业或实际从事业务不是保洁、外墙、石材、开荒等环境服务相关的,且为环境服务会员单位提供配套服务的,均为供应商,包含但不限于清洁用品及设备类、金融保险类、教育培训类、专业服务类(法务、知识产权、认证)、服饰装备类、人力资源类、政策咨询类、其他类等。
二、入会及收费
遵循协会会员入会及收费标准。
三、日常管理
1、归口部门:供应商由会员部进行统一归口管理。
2、基本管理原则:未出现违反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基本原则事项。
3、投诉:
(1)对于恶意低价竞争、诋毁同行者,提供投诉渠道(秘书处+会员部),并进行必要的调查,对投诉事项属实的,交会员部讨论处理办法,报理事会通过后执行;
(2)对恶意投诉者,交会员部讨论处理办法,报理事会通过后执行。
4、年度评价:每年11月中下旬,由会员部组织一次供应商年度服务评估会(具体时间及方式另行讨论)。
四、评价办法:
1、指导思想:服务对象满意度+协会活动参与度+特殊贡献或事迹。
2、评价权重及说明:
序号 |
项目 |
权重 |
说明 |
1 |
供应商促销会 |
20 |
协会每年组织至少一次供应商促销会(有偿,形式另行确定),所有供应商必须参加,否则年度考核不合格 |
2 |
服务对象 满意度 |
50 |
每年10月31日前,向会员部提供在协会中所服务的会员清单(包括单位名称、对接人及联系方式,负责人及联系方式,服务开始时间,服务事项等,另行制表),由秘书处协助对其服务满意度进行调查 |
3 |
协会活动 参与度 |
30 |
秘书处提供数据:(1)供应商会议10分,此项不参加,本项一律为0分;(2)协会技能大赛、会员大会各5分;(3)协会其他活动每次2分,最高10分。 |
4 |
特殊贡献 或事迹 |
|
包括但不限于推荐会员成功入会,有突出的公益行为,为协会做出贡献或带来荣誉等,自行申报,秘书处与会员部共同查证,根据贡献或事迹大小,在总分里予以单次加分1-5分, 最高不超过10分。 |
5 |
小计 |
100 |
总分不超过100 |
五、激励办法
序号 |
项目 |
说明 |
1 |
服务对象 满意度 |
满意度≥45分,颁发“满意度”单项奖励; 30≤满意度<45分,无奖惩; 25≤满意度<30分,黄牌预警,予以约谈训诫; 满意度<25分,红牌警示,予以劝退。 |
2 |
协会活动 参与度 |
参与度≥27分,颁发“参与度”单项奖励; 18≤参与度<27分,无奖惩; 15≤参与度<18分,黄牌预警,予以约谈; 满意度<15分,红牌警示,予以劝退。 |
3 |
特殊贡献 或事迹 |
根据贡献或事迹大小,可颁发单项奖 |
4 |
小计 |
总分≥90分,颁发“优秀供应商”奖励; 60≤总分<90分,颁发“合格供应商”奖励; 50≤总分<60分,黄牌预警,予以约谈训诫; 总分<50分,红牌警示,予以劝退。 |
六、其他
- 本办法暂行期一年;
- 本办法经2022年6月25日渝清协第二届第3次理事会审议通过,自通过之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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